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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:规定门诊接诊数量 超过最高罚10万
2017/04/13为确保群众享受优质的医疗服务,推动医疗服务向普惠、多元化、个性化发展,《条例》规定:“市、区政府地方性财政支出总额中政府卫生支出所占比例应当不低于8%,应当根据卫生事业发展特点和行业管理需要,制定政府卫生投入政策,建立健全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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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确保群众享受优质的医疗服务,推动医疗服务向普惠、多元化、个性化发展,《条例》规定:“市、区政府地方性财政支出总额中政府卫生支出所占比例应当不低于8%,应当根据卫生事业发展特点和行业管理需要,制定政府卫生投入政策,建立健全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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